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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的港航之声

2016-03-18浏览次数:3410

  全国 “两会”上,港航业代表委员聚集一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港航业改革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今年正值“十三五”开局之年,在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参加全国“两会”的港航业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热情高涨,围绕“十三五”规划目标,从多角度建言,为港航业健康发展把脉开方,推动行业谱写新篇章。


  长江与内河:瓶颈待突破

  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已成为中国又一重大国家战略。抓住黄金水道的主线,能够形成航运带动物流、物流拉动产业、产业推动合作的循环链。

  全国人大代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唐冠军表示,长江航运已经成为沿江综合运输大通道的核心组成部分。一方面要提升通过能力,构建服务流域综合运输体系;另一方面以航运物流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重庆、武汉、上海三大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南京、芜湖、九江、岳阳、宜昌等重点物流中心建设和集疏运体系建设,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发展多式联运、江海直达、江海联运,加快建设长江物流通道转接中心。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王济光表示,目前制约并影响长江黄金水道航运功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瓶颈很多。要加快航运设施标准化和航运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长江黄金水道的利益共同体。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汤宗伟指出,目前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主要存在三大问题:长江三峡船闸瓶颈制约,运输效率和服务水平低;长江航道不畅,通过能力弱,对周边辐射不强;向东向西铁路通道不畅,铁水联运优势难以发挥。

  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原副总工程师苏国萃提交关于尽快解决清江水电枢纽碍航问题的建议。

  此外,为长江流域立法的呼声也格外强烈,30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制定《长江法》的议案,希望能够尽快将其列入人大立法计划。

  全国政协委员徐祖远表示,内河航运存在供求关系失衡、市场持续低迷、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等问题,难以带动区域城市发展。应建立示范区,通过政策支持、打破区域分割,特别在企业专业化和集约化经营、临港产业发展基金设立、鼓励运输企业多元化投资、集团化经营、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航运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允许示范区先行先试,将有助于加快水运转型升级,实现内河港口城市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战略。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兆安建议,强化国家发展战略,细化航运发展规划;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航运建设投入,提升航运服务水平;抓住重点环节,推进船舶港口标准化建设;推动合作纵深发展,联手发展要素市场。


  航运中心:海空联动发展

  海运与空运联动发展,全面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全国人大代表、上港集团董事长陈戌源表示,目前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已达3654万TEU,尽管物流量已名列前茅,但在服务、软环境方面还有不同程度的差距,未来5年要将这些短板补齐。上海港要建成枢纽港,目前的中转比例只有10%,尤其是沿海中转和国际中转,未来5年在枢纽港建设方面会更加努力。为增加中转比例,提升航运服务,建议放开沿海捎带业务,允许所有班轮公司从事沿海捎带业务;进一步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利用上海自贸试验区着重于制度创新优势,营造一个更加好的口岸环境,推进口岸的高效率、低成本、便利化和法制化。同时推进航运服务体系建设,包括航运金融、航运保险、航运指数等,使得航运服务功能更进一步健全,培育一些航运服务的大企业。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教科院副院长胡卫表示,上海的航空枢纽建设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因而要构建高效航空监管流程,增强中转竞争力,需要加大体制机制的创新力度。建议借鉴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经验,争取设立上海国际航空发展综合试验区。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表示,深圳打造国际航运中心的条件已经成熟,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升格为枢纽机场。此外,大连、广州、厦门、天津等地也都在积极推进海空枢纽建设,“两会”代表委员为此积极建言献策。


  第三批自贸区:16省份申报

  今年全国“两会”上为所在地区申报自贸试验区站台的代表委员不在少数,提案议案频现联名提交,且个个皆有宏大主题,普遍挂钩国家战略。除了港澳台,全国31个省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至少有16个省份已经明提出要申报自贸试验区。

  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市长唐良智建议,将成都打造成具有“一带一路”特色的内陆自贸试验区。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戴晓雁表示,成都争取内陆自贸试验区不是简单争取一个特殊政策,而是通过成都的成功模式来带动整个西部地区的发展,由此可以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西部大开发深入发展。

  湖北省25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呼吁国家设立中国(湖北)内陆自贸试验区。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重庆自贸试验区申报目前进行得很好,希望今年能获批进行试点。据悉,重庆在两年前已完成各项申请和方案论证。经修改后,现行方案中,重庆自贸试验区面积大致为120平方公里,有80平方公里会在重庆两江新区。

  多名海南省政协委员联名提案推进海南自贸试验区建设。建议海南按照“一区多片”管理模式,打造面向东盟的中国(海南)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试验区拟将原有的特别监管区(海口保税区、洋浦保税区、琼海医疗旅游先行区等),与28平方公里的三亚新机场有机整合,以形成一个约100平方公里的新自贸试验区。

  全国人大代表、威海市市长张惠建议,国家应充分考虑山东对日韩的地缘优势、经贸合作优势,尽早批准设立山东自贸试验区,为中日韩扩大自贸试验区提供试验平台与承接载体。据悉,山东省竞逐第三批自贸试验区的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方案已通过国家部委审批并进入国务院审批环节。山东自贸试验区约120平方公里,将以青岛保税港区为主体,济南、威海、烟台等地的部分区域将纳入自贸试验区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里景瑞提出,大连已具备申办自贸试验区的基础和条件,希望国务院批准设立大连自贸试验区,通过改革进一步释放发展活力,带动和辐射东北地区新一轮振兴。据了解,辽宁将根据大连、沈阳等地的自贸试验区方案,加快建设大连金普新区,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大连设立自贸试验区。还将加快开发区及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推进中韩自由贸易合作示范区建设。


  绿色航运:综合治理船舶污染

  全国政协委员高美琴称,船舶营运过程中所排放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以及燃烧柴油排放出的气体等是重要的污染源,不仅危害江海水环境,对港口大气环境的威胁也不容小觑。应先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船舶排污需要国家强化标准,推进长江航运绿色发展,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和清洁能源船型推广应用。

  唐冠军表示,长航局将加快发展以绿色环保为重要特征的长江航运,为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支撑。加强新技术的研究应用,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立健全政策、法规、标准、监测、评价制度体系,科学综合施策,推进实施“绿色长江”工程,严格控制船舶、港口污染,推广船舶使用岸电,设立船舶禁排区,布局危化品船洗舱站等,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他认为适当提高三峡水利枢纽防洪限制水位已具备论证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杨晓霞提出,沿海船舶空气污染不容忽视,应尽快加强立法和标准制订。船舶环保标准欠缺和船舶环保管理滞后也是造成船舶污染的重要原因。建议由国家环保部门牵头,起草相关限制港口污染物排放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在港口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强制性使用清洁能源的价格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海事部门加强进港船舶的监督管理,进港船舶一律使用低硫柴油,对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加强绿色港口建设。实施港内拖轮“油改气”,采用LNG拖轮,减少港作船的废气排放。

  全国政协委员、江南造船总工程师胡可一提出,中国应该提高对船舶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的重视,以航运中心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沿海区域排放标准的实施,推动新能源或替代能源应用和配套,以及提高集运转运和疏运以提高综合减排效果。


  区域:建设物流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发改委主任柴利能围绕“一圈三中心”建设递交了一份议案,提议将港口经济圈和梅山新区建设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将梅山新区上升为国家级新区,列入全国对外开放合作的重大平台。为实现与国家大通道的互联互通,宁波将在“十三五”时期着力构建沿海南北通道、沿江东西通道、甬昆西南通道3条对外综合运输通道。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遂宁市市长赵世勇提出,推进川贵广—南亚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启动与宁波、西安等城市的物流通道建设,物流大通道建成后,可降低17%的全社会物流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姚晓英提出尽快打通北盘江出海航道;全国人大代表周家斌建议开启湘桂运河规划;全国人大代表宋万永提出协调解决金沙江下游航电矛盾等系列提案,为“海丝之路”畅通护航。


  港口:亟需税费改革

  中国的港口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港口整体费用中所占比例,高于国外同类水平。虽然中国对港口体制进行了改革,实行了政企分开,涉及港口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绝大部分仍由港口企业自行承担,但是港口建设费仍需上交中央和地方。

  全国人大代表李令红建议取消港口建设费以促进港口物流的健康发展。

  王济光指出,港口码头作业费过高、水水转运矛盾突出、长江航运‘肠梗阻’等问题制约着长江沿线水运口岸的发展。沿线港口码头装卸费差异大,造成许多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各支线船公司经营日益困难,部分企业处于亏损经营状态,企业缺乏发展后劲,影响了长江航运事业以及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他建议降低码头装卸费收取标准,延长集装箱免费堆存期限,取消超重费的收取。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台资台属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叶成提出,要推进港建费使用管理改革,国有港口要采用税收取代港建费,民营港口要逐步取消港建费。


  航运人才:需要政策支持

  已连续三年提出免征中国国际海员个人所得税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河北远洋运输集团董事局主席高彦明指出,国际航运业对中国经济、战略、国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而海员队伍是航运业发展的根基。然而,最近一项调查显示,有不少海员中途离职,严重动摇了航运业的基础。造成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是海员收入相对减少,而个人所得税相对增加又加剧了这一结果。

  海员收入相对减少,导致一些国外航运企业及小企业放弃培养海员的责任,不承担社保、福利及海员培养成本,利用悬挂方便旗等手段为企业和海员偷税漏税,通过低成本“高工资”手段抢挖中国正规航运企业的高级海员,给运作规范的大型航运企业造成不公平竞争。

  高彦明说,海员是国际化职业,考虑到国际海员工作的特殊性,英国、荷兰、瑞典、新加坡和菲律宾等许多海洋国家都制定了针对海员所得税优惠政策,而中国对海员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允许海员享受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这显然是不够的。另外,海员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计算缴税的方式也不合理。海员有时因工作或客观需要在船工作可能要8个月甚至更久,这一年工资会很高,而第二年因照顾家庭或需要长时间休假。

  全国政协委员李绍德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海员法,提高海员地位;广泛、积极宣传海员职业工作的重要性,为海员发展输送“正能量”,引导全社会关注海员,增强海员从业自豪感;设立专项基金,鼓励企业、大中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加大对海员的各类专项培训力度。李绍德还建议国家对船长、政委、轮机长、大副、大管轮等高级船员和其他技术业务骨干发放政府特殊津贴,或者由相关地方政府根据建设航运中心的地位和自身条件,对海员个人所得税给予优惠。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向晓梅表示,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的是吸纳人才,需要国家和省政府在吸纳人才上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例如海归高层次人员居住条件、税收优惠。